最新消息 有關國立臺南大學校辦理112學年度「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」一案,敬請協助轉知並鼔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2年5月22日南大教字第1120009304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說明如下:
(一)招生對象(報考資格):以下三項皆須符合
1.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,具有 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。
2.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,包括(1)中央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,或(2)其他 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(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: Learning, teaching, assessment,簡稱CEF)B1 級(含)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。
3.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(閩南 語文)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,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。(年資採計期間由開班日期往前推算5年,除於國民小學實 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,得併計中等教育階 段之閩南語文教學年資。)
(二)開設課程:本課程規劃73學分,包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(專 門課程10學分、教育專業課程37學分)、加註語文領域本土 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24學分、「職業教育與訓練」 及「生涯規劃」各1學分並成績及格。
(三)收費標準:每學分費為新臺幣3,000元整,若學分費調整, 則按調整後之標準收費。
(四)上課時間:112年8月至115年2月止,上課時間為學期中平 日夜間及假日白天、寒暑假白天為原則。
(五)招生方式:招生簡章詳如附件
1.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報名,於112年6月21日(星期 三)前(郵戳為憑),依附件7「報名專用信封封面」 格式填妥後以掛號郵寄,所需各項表件請參閱簡章。
2.甄選方式:書面資料審查(100%)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,聯絡電話: 06-2139993或06-2133111轉245-249,FAX:06-21338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