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執行時間為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,請於計畫執行結束後,於109年7月24日前繳交「計畫經費收支結報表」1份,俾利辦理核結作業。
核撥學校如附檔
108學年度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統計表.pdf 經費核結學校用表(108閩客語交通費.xls